【著作權新聞】隨意使用”自己的照片”竟然違反著作權法?

近日女星李蒨蓉曾上傳多張個人照宣傳商品,而遭攝影師指控她未經授權且未付版權費用就使用,侵害其著作權利,立群要提醒大家,雖然照片是“自己的個人照”,但其實自己所擁有的權利為肖像權,而非著作權。因此若要使用照片,需先經原創作者授權或同意才可使用,避免侵害到他人的權利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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