代理商如何取得原廠在台灣的註冊商標授權?

代理商可向原廠索取授權契約,或向智慧局辦理正式授權手續,授權手續需簽訂[商標權授權契約書],內容需明定:

  1. 商標號數
  2. 生效日
  3. 授權期間
  4. 專屬或非專屬授權 注意:若選專屬授權,商標權人不得使用,僅授權方可使用
  5. 區域
  6. 商品或服務項目(全部或部分,可授權單一項目)

本所提供代撰一般授權契約書及[商標權授權契約書]之服務及代辦,歡迎聯絡本所

授權說明:

專屬授權

專屬被授權人:

在授權範圍內,原則上取得相當於商標權人的地位,可以行使註冊商標的專屬使用權及排他權。

商標權人:

不得再授權給第三人、不得使用該商標

獨家授權

商標授權單一的被授權人使用。

被授權人:在授權範圍內,可以使用商標。

商標權人:

使用權不受影響,在授權期間仍得使用、不得再授權其他任何人使用。如果把授權範圍重複授權給第三人使用,應負契約不履行責任。但不影響已授權登記之效力。

非專屬授權(推薦使用)

商標經授權他人使用後,商標權人還可以再授權其他人使用商標,為典型由商標權人保有管理商標權的授權方式。

被授權人:在授權範圍內,可以使用商標。

商標權人:使用權不受影響,也可以再授權給第三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