代理商可向原廠索取授權契約,或向智慧局辦理正式授權手續,授權手續需簽訂[商標權授權契約書],內容需明定:
- 商標號數
- 生效日
- 授權期間
- 專屬或非專屬授權 注意:若選專屬授權,商標權人不得使用,僅授權方可使用
- 區域
- 商品或服務項目(全部或部分,可授權單一項目)
本所提供代撰一般授權契約書及[商標權授權契約書]之服務及代辦,歡迎聯絡本所
授權說明:
專屬授權
專屬被授權人:
在授權範圍內,原則上取得相當於商標權人的地位,可以行使註冊商標的專屬使用權及排他權。
商標權人:
不得再授權給第三人、不得使用該商標
獨家授權
商標授權單一的被授權人使用。
被授權人:在授權範圍內,可以使用商標。
商標權人:
使用權不受影響,在授權期間仍得使用、不得再授權其他任何人使用。如果把授權範圍重複授權給第三人使用,應負契約不履行責任。但不影響已授權登記之效力。
非專屬授權(推薦使用)
商標經授權他人使用後,商標權人還可以再授權其他人使用商標,為典型由商標權人保有管理商標權的授權方式。
被授權人:在授權範圍內,可以使用商標。
商標權人:使用權不受影響,也可以再授權給第三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