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標代辦服務項目

商標代辦服務項目 本所近40年的商標代辦經驗,交給立群最安心。

商標延展

台灣商標權期間為10年,每次可延展10年,且無延展次數之限制。商標可於期間屆滿前6個月申請延展,若於期間屆滿後6個月內才申請,規費加倍,若期間屆滿後6個月後,仍未辦理商標延展,商標權則依法消滅 。
本所提供延展時間管制,讓您不必擔心過期被加收費用或是消滅
注意!中國商標應於屆滿前12個月內申請延展
欲辦理其他國家商標延展請直接聯絡本所

商標異動代辦

商品/服務減縮
申請商標時遭核駁,主管機關會先寄送[核駁先行通知],有時會要求縮減相關項目,且同意縮減後即可核准,但縮減項目也可能會影響到您的權益。
若您是自行申請遇到此問題,建議您將收到的公文拍照上傳至本所官方LINE帳號(@279crrdv),將有專人與您聯繫,以保障您的權益。

商標權分割
商標申請若採用一案多類,遭[核駁先行通知]時,為不影響其他類別案件核准,可辦理分割,本所一律建議您申請時採用一案一類申請,以免分割時需多花一筆費用。

商標註冊事項變更
變更已註冊的商標之註冊人姓名/公司名稱、地址、印章/簽名、代表人、代理人…等,本所建議您可於延展時一併辦理。

商標授權
商標授權分為「專屬授權」、「獨家授權」、「非專屬授權」三種,除了代辦商標授權(寄發函文給主管機關)外,本所也提供授權契約撰寫服務,以確保您的權益在未來可受到保障。

商標移轉
盤讓店面、品牌出售、將商標移轉給兒女、申請人過世…等,本所提供移轉前諮詢,商標移轉可能牽扯到其他關連案,建議您提供商標相關資料,以利本所為您評估。

商標爭議處理

商標異議
提出人:任何人
提出時間:註冊公告日後3個月內
本所提供商標異議提出之代辦服務,請申請人注意【一事不再理】原則,若在同一事實、同一證據及同一理由的前提下,不得再對該註冊商標申請異議、評定。
商標法即將修法,未來可能會刪除異議制度,建議申請人多加利用【第三人意見書】。

第三人意見書
提出人:任何人(且無須具名)
提出時間:註冊處分/審定前(案件若已撤回、不受理、核准、核駁審定,則不受理)
第三人意見書缺點:主管機關不會回覆,也不會告知審查結果,需自行追蹤案件進度,本所提供撰寫、寄送【第三人意見書】之服務,也提供案件後續追蹤服務。

商標評定
提出人:利害關係人
提出時間:原則上註冊公告日後 5 年內(例外狀況不受限)
本所提供撰寫評定相關文件服務。

商標廢止
商標廢止最常遇到的情形為「變換加附記致混淆誤認之虞」、「繼續停止使用滿三年」,另外還有「未依規定附加適當區別標示者」、「已成為通用標章、名稱或形狀者」及「誤認誤信商品或服務之性質、品質或產地之虞」皆可申請商標廢止。
本所提醒您,實際使用時須維持申請註冊時的態樣,並持續使用,以免遭他人提出廢止,若需了解關於商標廢止的問題請聯絡本所。
立群提供商標顧問服務,提供商標定期追蹤及完整報告,歡迎企業單位來電或來信詢問。

商標侵權協助

若您的商標遭仿冒,請先做這些步驟: 保留仿冒證據,愈多愈好(網站截圖、網址、實際商品、店面照片…等等)
保存對方聯絡資訊(社群網站、電話、地址…等)
存證信函
本所提供存證信函撰寫服務,寄送時有兩個方案供您選擇
寄件人、聯絡資料皆為客戶
寄件人、聯絡資料為本所

法律協助

本所也提供訴訟或其他法律協助

本所與律師事務所有長期合作關係,歡迎來電或來信詢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