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標命名建議
如何將一句簡單的話,設計成創意性滿分又具有識別性的商標?
先天識別性
商標的主要功能在於識別商品或服務來源,若一標識無法指示及區別商品或服務的來源,即不具商標功能,自不得核准註冊。-《商標識別性審查基準》
具先天識別性的標識
1. 獨創性標識
2. 任意性標識
3. 暗示性標識
不具先天識別性的標識
1. 描述性標識
2. 通用標章或名稱
3. 其他不具先天識別性的標
不具識別性
在商標圖樣經審查認為不具識別性的部分,「有致商標權範圍產生疑義之虞」者,始須透過不專用的聲明,亦即申請人應就該依法不得單獨註冊的「不具識別性部分」,聲明不主張專用權,使整體具有識別性的商標,得以保留該等單獨不得註冊部分於商標圖樣中,並使商標取得的權利範圍明確。-《商標聲明不專用審查基準》
不具識別性部分
1. 描述所指定商品或服務之品質、用途、原料、產地或相關特性之說明
2. 指定商品或服務之通用標章或名稱
3. 其他
暗示性商標
《商標識別性審查基準》(2.1.3) :
「暗示性標識」指以隱含譬喻方式暗示商品或服務品質、功用或其他有關成分、性質等特性,雖較易為消費者所記憶,但並非競爭同業必須或通常用以說明商品或服務的標識。暗示性的描述與商品或服務的直接描述不同,消費者需要運用一定程度的想像、思考、感受或推理,才能領會標識與商品或服務間的關聯性。

[立可適]
有”立即可以舒適”的暗示性意涵,在05類(繃帶、棉花)、16類(衛生紙、濕紙巾)中,消費者需要運用一定程度的想像或推理和該商標的商品做連結,而非直接描述商品或服務性質、品質或產地等重要特性。
諧音文字
《商標識別性審查基準》(4.1.1) :
諧音文字若能予消費者新奇獨特的印象,使該諧音文字於原有的說明意涵外,產生指示及區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功能者,則具有識別性。

香晶鉑
[鑲金箔]在03類(化妝品、清潔用品)有商品成分說明,不具識別性。於是將”鑲金箔”改成同音異字的”香晶鉑”則具有識別性。

真籠
[蒸籠]在43類(餐廳、小吃店)為所指定服務相關之說明,不具識別性。於是將”蒸籠”改成同音異字的”真籠”則具有識別性。

酵益十足
[效益十足]在05類(保健食品)為描述性的句子,為產品特性描述,不具專用性。於是將”效益十足”改成同音異字的”酵益十足”,除具有識別性,還可以讓消費者聯想到酵素。
地方性語言
《商標識別性審查基準》(4.1.2) :
以國人熟知的地方性語言構成的商標,其識別性審查,首在暸解該語言本身的含義,再依據該含義與商品或服務的關聯性作判斷,若其予消費者之認知,仍為商品或服務的通用名稱或其相關說明,或有其他不具識別性的情形者,則應予以核駁。

咖哩攬條條
[咖哩]在43類(餐廳、小吃店)為產品名稱,並無專用權,於是將”咖哩”加字並轉換念法,即變成具獨創涵義的商標名稱!
咖哩攬條條(台語諧音)>>把你抱緊緊
外國文字
《商標識別性審查基準》(4.1.3):
外國文字之含義若為指定商品或服務的通用名稱或相關說明者,則不具識別性。申請商標圖樣由外國文字所構成或含有外國文字時,申請人應於申請書商標圖樣分析欄位填載語文別及其中文字義,對於國人較熟悉的語言,例如英語,其是否屬商品或服務的通用名稱或相關說明,在審查時較容易判斷;國人不熟悉的語言,即使審查時因未能發現其為商品或服務的通用名稱或相關說明,而准予註冊,若外國文字有前揭不准註冊事由,經由異議、評定爭議程序,仍可能撤銷其商標註冊。

汪得膚
[wonderful]中文意思為”完美”,在03類(化妝品、清潔用品)為描述性說明,不具識別性,於是將”wonderful”的讀音直接轉成中文,並搭配上與產品相關的文字,即具識別性。

夸樂醍
[quality]中文意思為”品質”,在03類(化妝品、清潔用品)為描述性說明,不具識別性,於是將”quality”的讀音由中文類似讀音的字詞替代,即具識別性。
數字
《商標識別性審查基準》(4.3) :
單純數字雖未被排除於商標註冊的範圍,但在一般交易習慣上,數字常應用在許多商業領域有關之標示,表示商品的生產日期、大小、數量、年份、電話區域碼、時間、功率、記憶體傳輸速度、鎳鉻鉬不銹鋼型號等,故一般消費者通常不會將其作為指示及區別來源的標識,原則上單純數字不具有識別性。惟以國字表現的數字,其識別性審查,應適用文字審查原則。
數字經圖形化設計,或僅有暗示所指定商品或服務本身或其品質、功用或其他特性的含義,使其脫離單純的數字意義,而具有指示及區別來源的功能,則具有識別性。
數字經圖形化設計,或僅有暗示所指定商品或服務本身或其品質、功用或其他特性的含義,使其脫離單純的數字意義,而具有指示及區別來源的功能,則具有識別性。

久伍二
[952]為純數字,且無特殊意涵,所以不具識別性,於是將”952″改成中文”久伍二”,再搭配上吐司圖形,且另外將”952″數字交互重疊並加上圓形外框,製作出具有獨創性之圖形,即具有識別性。
不專用的文字,只保護其設計
因此本所並不建議申請註冊不專用的文字當商標,因為無法保護您使用的名稱(他人也可使用)。若您還是想申請註冊,都建議您經過設計,這樣至少可以保護您設計的態樣,並且可與其他類似名稱的商家做出區別。
《商標聲明不專用審查基準》(3.1.4) :
文字經設計時,未經設計的原始文字有致商標權範圍產生疑義之虞者,應聲明不專用。

美濃阿嬤
雖經過設計,但「美濃阿嬤」文字,指定使用於所有商品,為所指定商品或服務之品質、用途、原料、產地或相關特性之說明或其他不具識別性之標識,意指傳承自美濃年長婦女的經典古早味,且有致商標權範圍產生疑義之虞,所以需聲明不就「美濃阿嬤」文字主張商標權。

噠啵呿啃 Double Chicken
Double的D雖經過設計,但外文「Double Chicken」,有雙倍或雙層雞肉之意,使用於指定「餐廳、速食店…」等服務,為所指定服務之相關特性說明,惟競爭同業不容易判斷該等文字是否取得專用權,有致商標權範圍產生疑義之虞,所以需聲明不就「Double Chicken」文字主張商標權。